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徐州市鼓楼区勤奋建筑机械配件经营部承租方(乙方):镇江四建天瑞萧县水泥厂项目部合同编号:萧县 J-1 号 订立地点:乙方现场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方在塔式起重机租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天瑞萧县水泥厂二、工程地点:安徽萧县开发区三、工程内容:土建工程及钢构造安装四、租赁内容:1、塔式起重机(生料库):型号:QTZ40(徐州建工),臂长:40 米, 使用高度:70 米 ,五道附着;2、塔式起重机租赁时间:塔式起重机自安装调试完毕开始使用之日开始计取租赁费,预计租赁期 3 个月。五、租赁方式:月租 ( 局限性 3 个月按 3 个月计算,超出 3 个月局限 性一种月时按每月租金除以 30 计算日租金,春节放假期间按乙方安 排报停不超出一种月)六、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为每台塔吊配备 2 名证件齐全的塔吊司机,费用由甲方承当。2)、塔吊司机应主动协助乙方搞好塔吊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维护工作。3)、塔吊司机有权制止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4)、塔吊司机应恪守乙方的合同调度及作息时间,并确保塔吊 24小时正常运转。如因甲方设备、构件存有质量缺点以及甲方司机违章作业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甲方负担全部责任。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良好的设备,确保乙方的需要。甲方负责塔吊的保养及修理费用。6)、塔吊因故障修理时,从修理之时乙方告知甲方人员。因塔吊故障因素造成每月累计修理停滞时间超出 48 小时的,扣除实际修理停滞时间的租赁费用。如因设备故障使设备停机超出 24 小时,乙方扣除其租赁费。7)、甲方应按乙方规定及时组织设备进场,因甲方消极进场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当。2、乙方责任:1)、负责做好保卫工作,确保甲方塔吊的整体安全、完整。2)、负责为甲方司机提供食宿,司机伙食自理。3)负责向甲方塔吊司机提供安全施工技术交底。4)、对租用的塔吊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租或作财产抵押。5)、负责对司机进行思想、政治、安全、技术、职业道德等教育工作。如果乙方对甲方所配备的司机不满意,能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甲方更换司机。6)、作业时乙方配备必要的吊装配合人员,因乙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及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七、取费与结算:1、QTZ40 型塔式起重机:13000 元 / 台 。 月(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