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SJ-0698 年 4 月 14 日发包方: 罗维 (下列简称“甲方”)承包方: 李时方 (下列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经和谐协商订立本合同(涉及本合同附件和全部补充合同),以资共同恪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家装 。1.2 工程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胡杨路 39 号南极凤麟苑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1___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5 工程期限__90 __历天,开工日期___年 5 月 4 日,竣工日期___年__8__月__4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第二条 施工图纸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用下列第___1____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三条 甲方义务3.1 开工前___3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发明条件。涉及: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用必要保护方法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3.3 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3.4 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3.5 不拆动室内承重构造,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构造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对应的审批手续;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合,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3.7 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3.8 准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第四条 乙方义务4.1 指派 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