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地基买卖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在充足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自愿将其江口县双江镇磨湾村被征地农户 C 区光头门面 131 号地基以人民币总额: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178000
00元)的价款卖给乙方,乙方用于房屋修建
具体内容以下:一、房屋及土地概况:该地块位于江口县双江镇磨湾村被征地农户 C 区光头门面 131号地基
长约 15 米,宽 4 米,地面面积约 60 平方米
二、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商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正式订立时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78000
00 元),加上前次已经支付给甲方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乙方已经付清了购置甲方地基的全部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
00 元),到此乙方已经付清购置甲方此宗地基的全部资金
三、双方权责:1
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基,在本合同订立之前的全部问题(涉及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负责,均与乙方无关
此地基补交双江镇政府的壹万元整人民币由乙方承当
本合同订立时,凡与本地基有关手续和票据全归乙方全部
本地基全部权归乙方全部
本合同订立后,甲方应无条件主动配合乙方做好土地产权、使用权等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涉及土地审批表上的群众签字工作)
乙方把房屋建修完毕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房产过户的有关手续工作
修建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施工的正常进行,否则,造成停工或者迟延工期等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土地或者其它权属纠纷,甲方必须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如因甲方因素出现权属纠纷的,甲方负责承当对应损失
房屋整个建修、出卖、办证过程中,发生与此宗土地有关的问题和矛盾,甲方有义务配合协助乙方做好解释化解工作
该块地基过户过程中的有关费税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地基开挖及房屋修建过程中的安全都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修建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