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对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4、“非机动车”栏的“品牌型号”项目,按照车辆的技术阐明书、合格证等资料标注的内容填写;5、“非机动车全部人(代理人)签字”栏,非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非机动车全部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属于个人或者单位代理的,由代理人或者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代理人”栏;6、“号牌种类”栏,按照普通非机动车号牌、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号牌填写。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监制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申 请 人 信 息 栏非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邮政编码邮寄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代理人姓名/名称手机号码申 请 业 务 事 项申请事项□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 □转移登记 □注销登记 □车辆转入□补换牌 □补换证□车辆转出 转出至 市(地、州) 县(市、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非机动车品牌型号动机号码车架号码非机动车全部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非机动车全部人(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