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地坪施工合同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经和谐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环氧地坪的供应和施工,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施工面积和合同价格:面积: ,单价为 元/平方,(决算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总价: 第二条:材料:环氧砂浆地坪 第三条:工程质量原则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达成:乙方所铺设材料不脱层、不起砂、颜色均匀、基本平整,但由于混凝土地台的因素造成地面的裂缝及其它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建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 C25,地面要平整,有光度,若在室外施工,甲方要做好防护方法,若在防护方法不完善的室内施工,即雨天可能遭受雨水侵袭时,也必须停止施工,若甲方执意规定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第四条:施工与验收施工开始日期,甲方必须告知乙方。开工日期 ,总工程期 天。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完毕后 3 天内对乙方铺设的地面进行验收,如三日内未能对工程进行验收,或者在没有验收状况下,使用乙方铺设的地坪(涉及第三方使用)均被视作材料铺设已验收合格。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付款。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订立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的 %,计人民币 元, 。第六条:终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含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赔付对方一切损失 。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能够向本地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即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付清后为止。甲方: 乙方:订立地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