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流程图议题拟定议题讨论会议人数会议告知会议统计会议表决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单位)班子组员提高出,由党组书记拟定。会议的时间、议题提前告知领导班子组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会议的有关材料普通应同时送达。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或有关规定人数)组员参加,方能召开会议涉及的有关部门和科室组织实施将决策参加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形成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介绍议题的状况。与会人员充足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题要有明确的表态 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采用口头、举手和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督管理局领导对贯彻“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总责,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内容、范畴、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私自变化领导集体决定或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办事的私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弄虚作假,骗取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