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土地经营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调查时间:9 月 2 日到 1 月 28 日 调查地点: 调核对象:调查目的:重要从农村土地现状及经营规模、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研究现在影响农村农业经济的因素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现状,涉及重要做法和方法等,提出对的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增进土地规模经营及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的意见和建议。众所周知,土地是人类进行多个生产生活的载体,同时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贵重资产和资源,农村土地特别耕地是粮食的母亲,它浓缩了千千万万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保障权。根据《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都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全部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全部,是一种集体全部制形式。按用途可划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农村土地管理就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对农村集体全部土地的保护、开发和运用等行为的管理,对土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分的行政职能。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停发展,农村土地管理出现了某些新的问题,根据调查,我认为普遍存在下列几个现象:一、“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新建住房缺少规划,管理很不规范 。二、矿洞开采破坏土地、污染环境。三、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是一种静态管理,没有建立土地市场机制,土地缺少流动性,土地的资产价值不能显化,土地运用效率很低。四、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由此诱发了大量土地违法行为,农民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才干有效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呢?1.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监督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规定的局部调节,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这些必然规定县、乡(镇)有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畴内,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方法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解决方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考农业部第 47 号令,根据实际状况制订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订立;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2.主动探索,不停提高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一是以“三个有助于”原则,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