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居住地: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居住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商定:第一条 甲方出借给乙方 元,人民币(大写) ,并于 年 月 日以(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第二条 双方转账信息甲方: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支付宝/微信账号: 。乙方: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支付宝/微信账号: 。第三条 借款用途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出借人事先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贩毒等)仍然提供借款的,借款合同无效。)第四条 借款利息乙方按照年化 %的利率计算利息。(超出 36%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可在合同中商定,最大程度的保护出借人权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五条 借款期限1、借款期限为 ( 年/月/日),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的,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借款期限顺延。2、乙方收到借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含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还款日期和方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 元、利息 元,累计 元。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先本后息/等额本息)。(一次性还款应当注明本金及利息的数额;分期还款应写明分期次数、每一期还款的时间、本金及利息数额)。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商定时限偿还借款的,应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按照借款总额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2、乙方逾期还款除承当违约金外还承当涉及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差旅费、评定费、拍卖费、执行费等费用。3、乙方未按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规定乙方按借款总额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同时解除本合同。4、 。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推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它商定1、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作为双方推行告知义务的根据,如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提前三日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以原联系方式告知仍视为有效告知。若寄发有关文献,寄发特快专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