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鑫奶康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减肥瘦身合同书甲方:重庆鑫奶康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顾客) 甲方自愿来我司进行减肥项目,在减重及维持体重期间,需严格恪守下列减肥规则;若因个人因素违反减肥规则,影响减肥进度及减肥效果,一切后果自负,我司恕不推行任何承诺。一、顾客减肥前健康状况见附表。二、顾客自愿接受减肥服务。三、减肥服务以 为一种疗程,根据减肥顾客的本身状况,并规定减肥顾客紧密配合,本机构承诺一种疗程可减 斤。四、人体脂肪有记忆信息,在短期内体重下降时,体内没有脂肪储存信息。减肥疗程结束后,建议每七天到店里 2 次,进行复查,避免脂肪堆积和反弹。五、凡我司会员,如果疗程满,没有达成承诺斤数,可继续接受疗程,达成承诺斤数。六、减肥半途不准停止,如有一天私自不来者,算自动退出减肥合同,我司不再承诺。七、在减肥过程中,顾客必须每天到我司做减肥瘦身服务,并按我司规定必须配合饮食(每天饮食见营养食谱),必须按此执行;建议顾客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晚上不吃主食,7 点后来不吃东西,涉及水。在减肥期间不能随意终止减肥疗程,不可同时采用其它减肥手段。八、减肥签约 5 年的,双方按以下规定推行服务商定: 1、我司免费为客户提供前三个月内一种月 10 次的免费跟踪服务,即每 3 天一次,后来每一种星期来一次,若顾客不来我司接受此项服务,视为自动弃约。 2、若顾客出现小幅度体重偏差一斤左右,实属本身调节状况,顾客应立刻到我司接受一次短期免费恢复服务,直到恢复正常体重,否则视为不推行以上合同,则视为自动弃约。 3、生命在于运动,特别接受减肥过程中的客户,更要进行适宜的形体和体育活动,但不倡导激烈活动。 4、客户因本身患疾病或服用激素或营养药品引发的体重偏差,我司概不负责。 5、当顾客出现本身的脂肪代谢障碍时,应及时到店进行调节。 6、客户在完全恪守以上合同内容,本会所承诺 5 年内跟踪服务。凡顾客不推行以上合同者则视为自动弃约,我司不负任何减肥责任。九、以上规定,解释权在我司。 特别提示:患有严重心脏病,内脏出血,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腹部手术不满三个月者及孕妇、高烧、肺结核、糖尿病、两个月内做过其它减肥或服用激素类保健品的,建议不要做。 附:顾客减肥前健康状况表姓 名身高性别年纪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减肥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减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项目体重脂肪含量胸围腰围腹围甲方签字: 乙方顾客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