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合同书男方:刘汉权女方:梁偏兄刘汉权,男,1970 年 3 月生,汉族,打工职业。户口所在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怡心花园 1 号楼 2 单元 6 号。梁偏兄,女,1981 年生,汉族,打工职业。户口所在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怡心花园 1 号楼 2 单元 6 号。男女双方于结婚,10 月生一女孩取名刘佳瑶,现就离婚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1、因夫妻感情破裂,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2、婚后生女刘佳瑶跟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付给抚育费1000 元,以现金形式月初给付,女方应向男方出具收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改女儿姓名,女方确保男方在休假期间每月最少看望女儿两次,由男方负责接送。3、双方离婚后重要共同财产涉及:怡心花园现住房 102.25 平米,预计 30 万元。4、夫妻共同财产的解决:房屋:夫妻共的住所位于文明南路怡心花园 1 号楼 2 单元 6 号的房地产全部权归共同全部。5、债权与债务的解决:双方确认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任何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当。本合同一式叁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 方: 女 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