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售后服务管理方法 □ 总 则 (一)我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特制订本方法
(二)本方法涉及总则、服务作业程序、客户意见调节等三章
(三)各单位服务收入的解决及零件请购,悉依我司会计制度中“现金收支解决程序”及“存货会计解决程序”办理
(四)服务部为我司商品售后的策划单位,其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间,应保持直接及亲密的联系,对服务工作解决的核定依我司权责划分方法解决
(五)本方法呈请总经理核准公布后施行,修正时同
□ 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六)我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
有费服务(A)-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我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予这类
合同服务(B)-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我司出售的商品,依我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这类
免费服务(C)-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我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确保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这类
普通行政工作(D)-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普通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它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这类普通行政工作
(七)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表 14
1)规定以下: (八)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文献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任派工
(九)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解决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方便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