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和谐协商,达成下列合同,以兹共同信守。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有关规定1.上述综合单价包含:空调 价格、运输费和保管费、税金、利润及售前售 后保修服务等一切有关费用。2、甲方可根据市场状况及本身经营需求调节订购量,乙方应以甲方出具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根据;最后结算价款根据 甲方现场实收 空调 数量乘以 上述综合单价 结算。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的市场价格减少,或甲方订货量增加,甲方可规定乙方对应的下调产品单价;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变化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价格为准。二、交货时间、方式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甲方以电话或书面的 《采购订单》 形式提前 2 日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供货时间、数量、质量等向甲方供应产品,交货日期以甲方实际收到货品日期为准。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空调台 21002、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乙方送货上门 的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由此产生的包装费、运输费及产品在运输路途中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当。3、若乙方有不能准时供货的状况发生,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 1 天 内及时告知甲方;不能及时供货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规定乙方承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三、质量及验收条款1、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有关原则,符合甲方质量规定的合格商品。2、乙方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有关负责人进行产品数量、外观质量的验收。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商品的数量、品种、质量、交货时间等与甲方事先商定的不符时,甲方有权退货或规定乙方在限定时间内及时予以补足或更换,并承当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乙方不得以商品已经甲方初步检查合格为由而推卸责任。 四、结算条款1、甲方应于每次收货并经检查合格后 10 月内凭借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 收(供)货单 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为该批次供货总价款的 80%;留 20%作为质量确保金,待 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等其它问题后无息返还。 2、甲乙双方商定结算方式为 以收(供)货单为结算根据 汇款 ;如商定汇款结算方式,则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