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有限公司水泥委托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承运人:为了能够及时、精确、高效地将托运人顾客的货品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并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对水泥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现经托运人、承运人双方就水泥委托运输事宜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订立水泥运输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具体内容以下:1、 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收货单位名称及卸货地点水泥品种运 价 ( 元 /吨)数量(吨)备 注以上运价涉及但不限于保险费、税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燃油费、和多个应交等费用
以上表中的收货单位、品种、数量以结算时的实际收货单位、发货品种、运输数量为准
如果新发生不同的卸货地点,双方重新订立补充合同拟定运输单价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承运人的义务:2
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及时、精确、快捷、安全、保质、保量地将托运人的水泥从托运人指定配送地点运输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准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承认的有关验收单据交到托运人有关管理部门
2、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对水泥配送的规定制订对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3、自觉维护托运人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名誉,保持承运车辆的车容整洁,将其配送业务纳入“ ”品牌经营范畴
4、承运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统应向托运人开放,以利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5、承运人应当严格恪守托运人的运输规定并确保 24 小时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6、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在运输过程中理解到的有关市场信息
7、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有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查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8、运输车辆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责任:承运人应对其运输车辆的交通和安全对托运人承当全部责任
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运人应负责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