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管理方法为了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得到对的有效地贯彻执行,堵塞漏洞,规范运行,提高全员防控经营管理风险的意识,健全公司反舞弊举报投诉机制,激励员工及有关方依法有序对公司内部的违规、违纪、违法、舞弊和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增进公司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本方法
一、举报投诉方式1
举报人能够采用电话、邮件、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和投诉公司内部的违规、舞弊和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行为
举报投诉人应当尽量据实告知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被举报投诉人的姓名、部门、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方便于调查核算取证
二、举报投诉解决公司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是反舞弊举报投诉的归口管理部门,接受举报人的举报投诉及调查解决
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调查解决;2
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必要时能够录音;3
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晰,如实统计,有条件的能够录音;4
通过初步核算,确有线索和资料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三、举报投诉保护与奖励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司内部的违规、舞弊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的员工、部门受公司保护
对举报投诉人的姓名、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状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将受理的案件线索材料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转办案件,检举材料要隐名转摘抄件
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投诉部门、被举报投诉人
接受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或向举报投诉人核查状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投诉人身份的状况下进行
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投诉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投诉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投诉人的任何信息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和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