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 下列简称甲方 承租方: 下列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商铺出租给乙方作商业使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恪守国家法律法规,遵法经营
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回商铺,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限: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商铺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终止合同,收回商铺,不退回确保金:1、私自将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别人调剂交换的;2、拖欠租金 1 个星期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三、租金和确保交纳方式 第一年每月租金金额为 元 ,第二年每月租金金额为 元 ,第三年每月租金金额为 元,租金每年按 %递增
确保金:为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商定,在订立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确保金 元整,租铺的租金乙方要在每月 日给甲方,租金只开收据,如需开发票的,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如超出一种星期内不能支付租金,作乙方自行退出合同,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其押金不得退回
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确保金全数偿还乙方;若乙方未准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确保金不退
四、租赁期间的商铺装饰和修缮 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工商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确保金或规定乙方无条件将商铺还原
乙方对所租商铺及店内一切设备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如卫生间堵塞、卷闸门维修、电路维修、水管爆裂等现象)
店内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失火或者商铺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双方的变更1、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