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发包人: (下列简称甲方) 承包人: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公司地基与基础分公司(下列简称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造桩基础部分,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共同恪守执行。第一条、工程内容: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基础类型: 预应力管桩(静力压) 4、工程地点: 5、工程范畴:桩径 φ - mm 型管桩 ,暂定桩长约 m ,桩支数约 根 。第二条、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1、Φ - mm 型管桩材料施工单价: 元 / 米 。2、以上单价含:管桩材料、普通桩尖、焊条、人工机械施工费等。3、静力压桩机进退场费: 元 / 台 。4、本工程的水、电费属压桩施工使用的由 甲 方负责。5、压桩完毕后所进行的桩静载检查和动测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桩检测事宜。但因不合格需要再增加静载和动测者,再增加实验的费用,如属乙方责任者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者由甲方负责。6、工程量计算办法:桩长结算按自然地面至桩尖计算入土深度,突出地面部分不计算桩长。第三条、施工工期:由 20 年 月 日试桩次日起至 20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时间为 天。第四条:工程付款和竣工结算方法:按压桩施工进度付款,乙方每完毕 米工程量时,甲方付 8 5 % 工程进度款,如这类推,工程完毕时甲方付足总工程款的 8 5 % ,余款静载验收合格 30 天内付清。工程竣工,若甲方 30 天内对桩不作任何检查,从第 31 天起则甲乙双方认为桩已验收合格并结算工程款。此项桩工程由甲方完税,乙方开收据结算。第五条、工程质量和交工验收:1、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告知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需要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2、 压桩时因工程地质复杂(如石灰岩溶洞、岩面倾斜等)造成地面下列桩管底部出现的断桩、烂桩,由甲方负责。如桩顶出现烂桩的,均由乙方负责。第六条、甲、乙双方负责:(一)、甲方的重要负责:1、 办妥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工程范畴内的土地征用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负责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铺设、施工现场平整,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2、 提交乙方施工图纸和地质资料,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图纸。3、 派出工程负责人或联系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试桩,检查桩质量和进度,办理工程验收签证。4、 组织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