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储藏设备采购相关要求1
投标人资格条件1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2 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1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1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 组合式文物安保储藏设备2500*5150*1600 套2 2 织物、字画文物安保储藏设备2500*5150*1600 套2 3 多功能文物安保储藏设备2500*5150*1600 套1 4 重型文物安保储藏设备2500*5150*1600 套1 5 珍品电子文物安保储藏设备2500*5000*600 套1 6 文物检索柜1600*400*1000 台2 7 文物整理台2000*1000*760 张2 8 减震文物车1000*700*1000 部2 9 文物梯700*600 部2 3
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3
1 为保证售后服务配套性,本次招标“采购清单”内的所有设备应为同一生产厂商生产(即投标人生产的)
2 组合式文物安保储藏设备适用于储藏瓷器、陶器、青铜器、服饰、书籍、纸质、卷轴、织物字画等无机类文物
( 1)规格: 2500*5150*1600 mm (2) 内部结构: a
每套下部6/14 个文物放置匣,匣长400-2500mm ,深800mm ,根据需要设计可存放最小400mm ,最大 2500mm 的文物
设备要求可随文物的大小、宽度、高度随意扩展
在存放文物的设备内部,文物存放台的前后、左右相通,并在该设备上装有存取文物的中转台与登记台,每个文物放置匣标准装配 120kg ,采用德国进口海富乐无声自动滑轨
每套上部可移动文物存放台若干,文物存放台可自由调整,可延展左 右 宽 1000-60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