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是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现代农业建设骨干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按照中央、 省委一号文件和市级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坚持需求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精准培育,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 助推农业农村发展, 助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资质认定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二、工作目标全区继续引导扶持15 名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继续引导扶持 30 名农业“五新”示范户;计划教育培训390 人;计划认定150 名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支持农业规模生产经营贷款担保基金运行,担保基金规模达400 万元。三、工作内容(一)调查摸底遴选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就业的农业工人(农业雇员)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经营性服务的骨干人员(如: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机、植保、兽医、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服务行业的从业者)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由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各镇(街)业务站配合,围绕我区主导产业,深入镇村户中进行培育对象调查摸底;会同所在镇(街)业务部门调查审核,把确实符合条件且真正有意愿、 有需求的对象遴选出来,建立培育对象库。(二)教育培训1.培训任务。计划培训390 人。培训生产经营型280 人,专业技能型或专业服务型110 人。2.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计划生产经营型培训时间累计10 天(60课时,含实训);专业技能型或专业服务型培训时间累计5 天(30课时,含实训);培训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200 元。3.培训对象。本区农业从业者。本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和其他人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农业创业者和农村“两后生”(农村高中、初中毕业生)等。优先培育“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从今年开始,把农业冷链物流技术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范围。乡村振兴综合培育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