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站承包协议甲方一: 身份证号:甲方二: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今有甲、乙双方,经相互协商,甲方将位于顺义区石园北一区 47 号楼盘龙瀑水站以承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水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水站总体的管理,乙方负责日常的经营。水站的市场价值为 10 万元(大写:拾万元)由甲方全款收购后,将水站的一切债权、债务处理完毕后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向甲方交纳 2 万元的风险抵押金,2024 年 10 月 17 日押金未交,从即日起每月交付 2000 元,十个月交清,承包期为 5 年,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承包费为每月 4000元(大写:肆仟元),每年的 5 月和 6 月承包费每月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2024 年 10 月 18 日前水站的经营状况为月销量 3500 桶(大写:叁仟伍佰桶)以上,利润 18000 元以上(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以上,为保证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经公平协商后作出以下协议:一、乙方在每月的 1 日—3 日向甲方交纳租金 4000 元整(大写:肆仟元),押金 2000 元,5 月、6 月 5000 元整(大写:伍仟元),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3 日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水站,押金分文不退,乙方还得向甲方交纳 5 万元的违约赔偿金。二、乙方负责水站日常经营中的所有支出费用,包括租房房租、水电、工人工资、修车、生活费及其他杂费,特别是事故和意外事故都由乙方来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三、乙方印名片、水票不得改变版本和电话号码,长期保持原样。四、甲方有水站的终身所有权,5 年后,水站进行买卖、承包,乙方无权干涉,乙方只负责水站的日常经营,无权对水站进行转包转让。五、乙方在此水站范围 20 公里,不得以各种方式建立其他水站,但可以收购其他水站与此水站合并经营,合同满后,所购水站归甲方所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水站进行分离或转让、转包。六、承包不到期,如乙方退出,甲方对押金分文不退,如乙方非离不可,客户达到原有客户的 80%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除押金外再交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的损失赔偿与押金合计 70000 元(大写:柒万元)达不到 80%乙方向甲方交纳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的损失赔偿,共计 120000 元(大写:壹拾贰万元)。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员工管理及财务支出等事项。八、甲方不得在承包期未满内收回经营权,乙方违约除外。九、合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