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及合作协议第一章 合同双方出租方(甲方)全称:深圳宝生妇儿科医院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全称:深圳市大爱母婴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鹏第 1 条1.1 甲方声明和保证,甲方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在约定期限内出租给乙方使用,且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1.2 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附件一中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第二章 租赁场地第 2 条 2.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位于 深圳市宝安区 新安四路 217 号 主楼三层部分( 详见附件二)的租赁场地。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上述租赁场地(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期限 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2.2 使用用途:瑜伽,超范围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 3 条3.1 租赁场地交付日期为: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 2 个月押金后三日内。3.2 在租赁场地正常交付时,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场地交付确认书,确认租赁场地正常移交。3.3 免租期自租赁场地交付日起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3.4 装修与装饰1. 乙方装饰风格应与甲方装修风格保持一致。2. 乙方装饰时不得对场地结构做变动,仅在场地内做装饰性布置和安排活动家具。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不得随意改动房体的原有建筑结构和设施,不得随意更改上下水道,不得损坏门窗、地面及墙面,如需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4.甲方出租房中的空调两台、乙方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属于自然损耗不在此列。租赁期内乙方装饰家具等属乙方所有,甲方在租赁期内有义务维护场地外围安全并保证租赁期内正常经营活动不受干扰。1 / 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和其他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第 4 条 租赁期限4.1 租赁期限为半年,从 2013 年 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7 月 9 日止。如甲方提前或延期交付租赁场地不超过三个月的,租赁期限和开业日相应提前或顺延。4.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租期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场地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 1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