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物流法规》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 WORD 2024 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一. 作业要求1.本课程作业形式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综合题三种类型。2.名词解释要求准确、简练;简答题要求要点正确、全面。3.综合题包括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案例分析题要求结论明确、依据充分。二. 作业内容(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30 分。)1.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2.仓单:仓单(Warehouse receipt)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存货人以仓单出质应当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将仓单交付质权人后,质押权始生效力。3.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 251 条第1 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酬劳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酬劳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假如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4.提单:提单,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虽然一般它不是由双方共同签字的一项契约,但就构成契约的主要项目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以及其它有关货运项目,是众所周知的;有运价和运输条件,承运人也是事先规定的。因此在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定舱的时候就被认为契约即告成立,所以虽然条款内容是由承运人单方拟就,托运人也应当认为双方已认可,即成为运输契约。5.港站经营人:港站经营人是指《1991 年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责任公约》将其定义为在其业务过程中,于其控制下的其一区域内,负责接管国际运输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