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资供应协议 甲方:乙方:甲方承担工程施工,就甲方需用一般性物资与进行洽谈,双方达成了供应意愿,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供应物资名称、规格、单价:见附表《物资结算限价表》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家及行业标准,产品实行三包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配送制,乙方负责将甲方所需物资送至施工场地,特别情况需方自提
收货及验收单位:物资采购供应站
第四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在收货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并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结算及价款1、本协议结算价格按协议附件《物资结算限价表》执行,结算价格原则上等于或低于限价表,结算时如存在限价表中没有列出的物资,按协议中相近相邻规格型号或相近价值进行比较结算
2、假如市场出现较大价格浮动,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结算价格如有调整,应由甲方单位领导、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后确认
价格调整应遵循:当月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协议约定限价正负 5%以内(含正负 5%),材料单价不作调整,涨跌幅度超出协议约限价正负 5%以上,对超出部分进行调整
3、供货中如有较大超出协议约限价时,乙方应在配送物资前告知甲方,未经甲方许可,甲方有权拒收及拒绝付款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1、所供物资经验收合格后,根据签认的送料单按月结算,乙方开具有效国家税务发票(普通发票),甲方承诺收到发票后 15 天内办理支付本次 90%的货款,另外 10%货款在次月付清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或支票
第七条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