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024 年 12 月 31 日印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法律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物资包括行政办公类物资、生产经营类物资、宣传品和服务类项目
其中:行政办公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生产经营类物资包括各类卡片(M1 卡、CPU 卡、金融 IC 卡、PSAM 卡、PKI 卡等)、终端、机具等;宣传品包括各类宣传单、宣传品等;服务类项目是指广告、机具维保等服务项目,该类型的采购参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类物资管理流程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比选询价采购方式,即申购部门和行政管理部分别独立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综合评估最优的原则共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具体标准如下:1.单项合同估算价 2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的施工;2.单项合同估算价 5 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3.单项合同估算价 1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第四条 原则上,8000 元(含)以下的小额零星一次性物资采购,无后续服务且双方无其他权利义务的尽量签订合同
第二章 行政办公类物资第一节 固定资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 2000 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电子设备等
第六条 行政管理部和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行政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入库、建立台账和维护等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申请、日常维护、安全使用
固定资产的申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
资金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第七条 计划原则上,行政管理部年初制定全年行政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第八条 申请、审批8
1 各部门因业务进展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