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玉兰采购及包栽包活合同甲方:乙方:甲方为进一步美化县城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指示,需在舜峰广场、沙溪湖公园等地种植一批玉兰。乙方同意承担此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特签定本合同。一、工程地点舜峰广场、沙溪湖公园、沿江路等地二、工程树木要求1.二乔玉兰:数量 240 株,要求胸径 6 公分,全冠、树形优美、带 30-40 公分土球。2.紫玉兰:数量 200 株,要求胸径 6 公分,全冠、树形优美、带 30-40 公分土球。3.白玉兰:数量 124 株,要求胸径 6 公分,全冠、树形优美、带 30-40 公分土球。 三、工程种植要求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每株苗木使用生物有机肥 5 公斤。2.客土回填,做好防虫防病工作。3.做好修枝整形工作。4.打好支撑架。5.做好防寒抗旱工作。四、工程期限2024 年适宜种植苗木时段,但最迟 12 月 31 日前完工。五、工程造价结算与付款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本合同单价。二乔玉兰每株 450 元,紫玉兰每株 350 元,白玉兰每株 350 元,绿化色带每平方 70 元,经政府采购招标,合同总计金额为叁拾叁万叁仟圆整(小写:333000.00 元),栽种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2、该合同树木价格:包括树木成本、人工卸车、人工挖树坑、人工栽树、人工搬运、税款、企业管理费及劳保费和包栽包活包养护管理两年的人工费、水费、电费等,本合同工程决算时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3、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 70%工程款,一年管护期满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 20%工程款,两年管护期满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剩余款。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绿化工程中栽种的树木,管养两年,即从栽种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时,并保证成活率达到 100%。如达不到100%的成活率,所有死亡的树木由乙方及时补栽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进行补栽,即从未付的工程款中按合同单价折算总价扣除。5、本合同支付款、结算工程款凭乙方开出的税务发票作为结算凭证。六、质量标准1、本合同工程,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要严格根据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与验收标准执行。2、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技术指导的要求施工,并服从甲方对工程的监督。3、对不合格工程甲方不予计量、不予付款,并由乙方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