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采购合同需方:河北省廊坊市环境保护局供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 、 需 双 方 根 据 2024 年 9 月 13 日 , 政 府 采 购 编 号 为LFGP20243057 的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一、 价格项目总价:大写:柒佰陆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 小写:7678500 元整 以上项目或货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项目或货物本身价、供方应缴纳的各种税金、货物运输到合同指定地点等费用。二、 项目或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按投标文件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方将全部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质量目标:完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供方所提交的项目或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规定。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整个项目建设进度指定时间,供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项目或货物运到需方所在地,按需方要求进行施工,由需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完毕并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0%,即人民币:6910650 元。(大写:陆佰玖拾壹万零陆佰伍拾元整);在免费质保期内一年后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即人民币:767850 元。(大写:柒拾陆万柒仟捌佰伍拾元整)。六、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项目或货物,致使不能按期支付项目或货款的,需方偿付项目或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2.逾期支付项目或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需方偿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3.供方所交的项目或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封样标准和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4.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项目或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5.供方逾期交付项目或货物,每逾 1 日供方向需方偿付项目或货款总额 5‰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 20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第七项第 4 条执行。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7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九、因项目或货物的质量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