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电脑设备统包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合作内容:甲方在乙方的 internet 平台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租赁标的和交付1.1 甲方同意将《附件 1 租赁设备清单》中的电脑等硬件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1.2 甲方同意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2 日内将附件一中所述的电脑设备(共计 6 个公共卫生电子录入终端)运至乙方指定公共卫生科室,乙方经清点后,甲方负责将设备调试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设备进场之日进行数量清点,配合甲方设备调试完成后进行验收,并签字盖章确认。1.4 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并作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保险合同当然的第一受益人。1.5 甲方有权保留上述设备为媒介的信息发布权。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设备的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 租赁费用3.1 乙方根据安装 6 台设备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台/日(¥ 元/台/日)。3.2 乙方于设备调试完毕支付当季度租赁费用 元。以后每季度结算日为每月月初提前支付,由甲方财务人员上门收取或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3.3 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设备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在设备没有损坏或减少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乙方(损坏或减少的设备按签收单上的单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价赔付)。第四条 租赁物的管理、维修、护理4.1 租赁期间,租赁物由乙方负责日常的保洁、设备摆放整理工作。4.2 乙方发现电脑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损坏后,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假如属人为损坏,在赔偿直接责任人没有做出赔偿前,由乙方先向甲方按损毁设备原值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后具有向直接责任人请求赔偿的权利。4.3 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用于抵押、质押、信托、托管。4.4 租赁期间,租赁物遗失、失窃、非正常原因损坏的(包括火灾、水灾等),由乙方根据国家会计准则折旧后的设备价值赔偿。乙方如对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保险的,则乙方对保险理赔后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租赁物更换5.1 租赁期间,经三次以上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甲方应予更换。第六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6.1 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设备,应通知甲方将设备撤出乙方场地。乙方须为甲方撤出设备提供便利条件,否则由此引发的延误责任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