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类别 临床管理 编号 LC-生效日期 202408题目 病人饮食管理与营养会诊制度 修改日期 202407 页数 1/2 一、饮食医嘱 1、 病人入院后,主管医生及时为病人开出饮食医嘱,包括禁食、基本饮食、治疗饮食、特别饮食或肠内营养等
2、 开具饮食医嘱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病情及治疗计划; (2)营养状况或需求; (3)饮食爱好、民族及宗教信仰; (4)病人年龄; (5)病人的食物过敏史等因素
3、 护士将病区饮食医嘱统一上传至营养科膳食系统,由营养科核对统计
4、 配餐员在正式送餐前,将“病人饮食信息”与病人的饭菜进行核对,以确保提供给病人的饮食与医生的饮食医嘱保持一致;若有不符,及时纠正
5、 对有疑问的饮食医嘱,配餐员必须与营养师及主管医生核实后方可执行
二、饮食服务 1、按饮食医嘱配备有利于病人健康的食物,不提供含酒精成分的饮料
2、自备饮食病人须经主管医生同意并按医嘱要求准备
3、严格遵守医嘱供应饮食,按时提供
4、对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护士协助进食
5、医务人员观察病人进食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营养治疗 1、 根据医生饮食医嘱,为病人或家属提供营养指导
2、 假如病人饮食自备,医生告诉家属饮食禁忌
特别治疗医嘱尽量由医院提供饮食
类别 临床管理 编号 LC-生效日期 202408题目 病人饮食管理与营养会诊制度 修改日期 202407 页数 2/2 3、 对出院时有特别饮食要求的病人必须根据需要给予出院饮食宣教和指导,并记录
4、 对存在营养风险的病人进行营养干预
(1)病人入院后,护士进行营养筛查,营养筛查,评分>3 分者,通知医生,主管医生根据营养筛查结果,结合病人的实际情况,下营养医嘱,医生根据病情需要通知营养师进行营养评估
(2)主管医生根据病人进一步血生化指标,调整饮食医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