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九年级老师奖励办法九年级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最关键的一年,是每个学生人生道路上升学与就业的重大转折点。为了提高全体科任老师的认识,激发他们从教的积极性,鼓舞他们花更大的功夫进行教学,从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更多的学生升入高一级学府深造学习,特制定如下制度:一、 成绩奖:1、学校按班级各科目的单科成绩在全县的排列名次提取奖励资金,并对号入座,分别奖励给所在班级的各科任老师,即第一名900 元,第二名 700 元,依次类推 600 元、500 元、400 元、300 元、200 元、100 元,以后不奖。各班级及单科排名档次就高不就低,超出第一名者设特等奖,奖金 1000 元,同头课老师以所代科目在全县排名为准。2、学校按各科目总评成绩在全县的排列名次给各班主任提取奖励资金,并奖励给班主任,办法同第一条。3、政治、历史、物理分别按 50%进行,化学按 60%进行,体育的奖励按 25%进行。其它各科目及班主任均按 100%进行。实验的奖励按 15%进行,只享受成绩奖。二、升学奖:1、应届班每有一名考生达到普高录用分数,学校提取 200 元(四中南校提取 100 元)资金奖励该班科任老师与班主任,依次积分进行奖励,补习班每有一名考生达到普高录用分数,学校提取160 元资金奖励该班科任老师与班主任,依次积分进行奖励。2、各单科及班主任的积分办法为:全县有 n 所学校参加考试,则第一名得 n 分,第二名得 n-1 分,第三名得 n-2 分,依次计算。3、比例按第一条第三款进行。4、科任老师及班主任奖励为 200×班级上线人数×个人积分/班级总积分(班级总积分为所有参加考试科目的科任老师积分与班主任积分之和)。二、 特别奖:1、定中四中实验班奖:每有一名考生达到定中实验班录用线学校提取奖励资金 500 元,奖励该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另外再提取奖励资金 300 元,奖励加强班主任及辅导老师。依据第一条第三款比例平均发放。2、单科奖:各单科考生取得全县第一名者,奖励科任老师 200元,第二名奖励科任老师 100 元,第三名奖励科任老师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