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 房 协 议 出租方(甲方): 李君 [出租]承租方(乙方): 重庆乙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可依法将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 25 号 2 幢 B-22-3 (出租)给乙方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 25 号 2 幢 B-22-3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用途为 办公 ,房屋类型为__商品房__,结构为_框架_。该房屋的内部设施见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1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已/未)设定抵押(银行按揭)。 1-2 该房屋的甲方物品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得破坏房层原有结构和水、电、气等设施,需安装用电、用水、用气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办公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2024 年 06 月 1 日 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 2024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5 月 31 日止。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200 元。(大写:壹仟元整)。其他: 。该房屋租金在约定时间内不变。续租房屋时,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协调解决。 4-2 乙方应于每季度前向甲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租金。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小区停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