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脚手架承包协议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遵循公平和诚恳信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名称:解放路 2、4、6、8 号及新华街 34-1、2、3 号竹脚手架工程
工程地点:解放路 2、4、6、8 号及新华街 34-1、2、3 号
二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提供钢管及安全网,配件,且必须满足甲方其它施工需要,乙方负责搭设及拆除脚手架,费用自理
三 工程单价及工期外架单价双方约定每平方为贰搭柒元
总工期为五月天,从合同签订日算起,乙方设好外架,必须满足甲方施工需要
四,结算方式现钱支付,不含任何税金,当外架设完成,满意施工后,付完工程量的 60%货款,脚手架拆除完毕,甲方应付余款所有工程完工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乙方施工所用的钢管及安全网,配件,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乙方安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因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 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实际搭设凹凸面积计算,周长×外架排总高度=总面积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工程完工付清款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 :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