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部分 绩效考核办法一、被考核人员 财务会计和仓库工作人员
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保管员、统计员
二、考核责任人: 财务负责人的考核人为董事会
财务部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考核人为财务负责人
三、考核方法: 1、个人自评:个人自己打分
2、部门评价:部门主管打分
3、董事会评价:董事会打分
四、考核时间:1、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应于每月 30 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于次月 5 日前完成评价并交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后,10 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2、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 30 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总经理,总经理于次月 5 日前完成评价并交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后,10 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
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制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权重:70%
2、职业操守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 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3、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
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法律规范等
说明:2—3 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 30%六、考核等级: 1、A 级(优秀级)95—100 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 级(良好级)80—94 分 3、C 级(合格级)65—79 分4、D 级(较差级)60—64 分 5、E 级(极差级)59 分以下八、考核纪律:1、考核必须公正、公平、仔细、负责,不可对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