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管 道 租 赁 合 同 书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整体规划,乙方拟租赁甲方所在地已建成的管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甲方设施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小区已建成的管道 ,简易人井 ,租给乙方用于光纤到户工程光缆穿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此段管道提供给其他方使用
二、合同有效期1、租赁期限:
2、在合同期内,若乙方因为网络优化需要,需变更或撤消该站点,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金及支付:1、乙方租赁甲方管道租赁期限内租金共计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2、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它形式的任何费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甲方需提供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发票
4、如因甲方提供非法、违规、虚假、失效的发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无条件换开合法发票外,发票开具方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
四、前期准备及工程施工1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将出租的管道、简易人井交付乙方使用
2、在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有效的工作场地,为施工单位提供水、电及施工车辆出入等各种方便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施工建设,如因甲方或甲方所在地的有关人员以各种借口阻挠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进行协调工作(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协调),逾期不能解决,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乙方可向甲方索赔因停工造成的人工费
五、维修管理:租赁物的质量、维护和保养1、甲方保证出租的通信管道质量符合 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原邮电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 系列相关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