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箱涵施工合同 编号: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 处箱涵施工承包给乙方,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清包(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大型施工机械,乙方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经济等承担一切风险
第二条 承包价格1.本工程采纳综合单价包干:模板 80 元/㎡,钢筋 600 元/T,混凝土浇筑 20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1.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在完成本工程 50%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60%进度款
3.箱涵图纸范围内全部完成(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完工程量 80%的进度款
4.余款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付清
第四条 施工工期1.开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工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合同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乙方施工工期必须满足甲方实际工程进度的需要
如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验收的,乙方自愿承诺每延迟壹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圆整(¥:500
00 元),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工期延迟超过 15 日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1.工程质量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及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和评定
3.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质量等级
4.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图纸要求施工
第六条 施工管理法律规范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名称: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88)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