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济合同审查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根据集团进展和深化改革工作的需要,为法律规范子公司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发挥职能中心专业指导与监督作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审查备案监管工作,特拟定本管理办法。一、子公司对经济合同的管理1.1 各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本公司经济合同最终审批,为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1.2 各子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管理需要及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集团机制管理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及实施管理程序,明确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以及各级负责人把关审批流程及要求,并报集团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备案。1.3 各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完善各类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并经集团职能中心及法律顾问审查确认后,报集团合同审查备案部门。无论合同是谁起草版本应先审核后确定使用,确定合同的条款的基本要求是内容合法、完备、公平、执行主动、不存在法律风险。1.4 子公司应对各类经济合同指定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督办,指派专业分管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管理,对集团职能部门建立及时全面的信息沟通机制。1.5 在经济合作过程中,有以下情况的必须签定正式合同,财务部门须依合同方可办理款项支付手续:1.5.1 单笔经济业务额超过 5 万元的须签定正式合同。1.5.2 合作过程中有预付款(订金、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及分期付款情况的,必须签定书面合同。1.5.3 同一公司一年内与一家单位多次合作金额累计达到 5 万元的须签定正式合同。1.5.4 初始合同已报集团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执行,合作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承包范围、价格、付款、合作模式、供应方式、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改变、设计变更等必须签定补充合同或协议。1.6 子公司经济合同签订及审批流程管理要求:1.6.1 合同策划分析阶段:经济合同在签订前由该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督促相关部门组织该合同的成本及利润预算分析。与工程项目成本相关的合同,如发包、分包、采购、租赁等合同,子公司分管领导须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调查及询价比价、合作方资格审查、多次合同洽商。单项合同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含),子公司分管领导须向集团分管监督职能部门汇报,并邀请集团职能中心参加过程监督把关与指导。1.6.2 合同洽商及征求意见阶段:合同经办部门须结合合同策划阶段各项资料信息、入围合作单位资质和信誉进行综合分析后,编制《综合价格分析表》或《询价表》(比价表),草拟主要合同条款形成合同预审文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建议,报主管及监督部门预审。预审文件签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