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销协议甲方:HL(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 (以下简称“经销商”)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公司希望通过经销商向北京市场(以下简称“地区”)投放 XX 处理器(以下简称“产品”,产品详细信息参见附件 A),双方特约定如下:一 、任命与期限1
经销权的任命
甲方公司在此任命经销商为甲方公司在该地区(地理范围: )的独家产品经销商,并且经销商接受该任命
假如任何其他方联系甲方公司,咨询在该地区购买产品事宜(经销商或经销商的指定方除外),则甲方公司应将该方交由经销商处理,但下列企业或个人除外:咨询与甲方公司直接交易并以自身品牌和名义销售 OEM 贴牌产品的企业或个人,或者与相关开发商或机构(需要产品但无需经销商提供任何销售或服务支持)签署了独家经销合同的咨询方
除非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本协议从上文所述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两(2)年
本协议到期后可以按相同条款续签两(2)年,合同续签应以书面形式,除非任何一方针对下一续约日至少提前三十(30)天向另一方发出不予续约的书面通知
二、经销商的责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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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同意竭尽全力在该地区最大程度地开拓市场,并将持续提供、展示产品以及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
协议双方经协商后约定,本节所述之竭尽全力是指,经销商在本协议第一年至少购买并在该地区销售 XX 件产品(“最低年采购量”),并且每次采购的最小订货量(“MOQ”)为 X件
在此后的每一年 XX 月 XX 日前,协议双方应本着真诚的原则,协商约定当年的最低年采购量和 MOQ;但前提是双方并未约定,上一年的最低年采购量和 MOQ 适用本年度
经销商应竭尽全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与分销,并提供足够的销售支持,包括:i
适当建立和维护具有吸引力且交通方便的产品展览与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