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免疫预防工作培训崇明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科学校在免疫预防中开展的工作(一)相关文件(二)组织在校学生接种(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四)验证登记表(五)疾病监测(六)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报告(七)学校免疫可预防疾病控制附件:关于做好本市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卫疾控〔2006〕51号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预防接种,安排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计划,提供疫苗告知书和实施接种服务、在预防接种证上作接种记录等
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将接种疫苗告知书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收齐告知书回执、学生在校期间的“白卡”纳入学生档案管理、编制接种学生名册并将接种记录登录“白卡”
上海市接种门诊工作规范上海市卫生局(沪卫疾控[2005]63号)中小学校配合接种工作的基本要求1
中小学校的预防接种应在符合条件的学校卫生室内进行
接种的疫苗限定为第一类疫苗,并由卫生老师配合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内进行第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学校卫生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室内应备有紫外线消毒灯、水龙头、卡箱、接种台、登记台、椅子等
如果卫生室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可以临时征用空余的教室或其他封闭性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接种设备、器材,作为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
开展接种前,应由卫生老师发放预防接种告知单,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要求家长提供学生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通知单经家长签字后由学校保存
卫生老师根据收回的通知单反馈情况编制接种名册
在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时,由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负责根据预防接种名册核对受种者、接种疫苗;卫生老师负责预防接种卡的接种记录登记,并维持接种现场秩序
预防接种后,卫生老师负责接种后的查漏和联系补种,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