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综 合 楼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综合楼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一、 出租综合楼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综合楼座落在:萧山益民村,租赁面积为 800 平方米。二、 综合楼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土地租赁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止。租赁期 5 年。满三年后,租金以每三年 5%提增。2、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综合楼,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要求,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 租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综合楼租赁每年租金为 5 万元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5000 元定金给甲方。乙方在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付清租金余款。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后,乙方按时甲方支付综合楼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即开票给乙方。四、 其他要求1、租赁期间,使用的自来水、电、等单独立表,发生的的费用乙方承担。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年缴纳综合楼租赁租金,不得拖延,若拖延一个月,则为自动放弃租赁。五、综合楼使用要求和责任1、 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综合楼进行整体规划,建设,设备安装,所有增设的建筑物,设备等所有权均为乙方所有,若在承租期内发生拆迁等相关事项,按评估价值赔付给乙方。2、 租赁期间,甲方需保证乙方的电、水的供给。甲方应予以配合。六、综合楼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综合楼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3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综合楼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综合楼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综合楼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综合楼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综合楼的影响。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七、综合楼转租和归还1、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