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企业发起人协议书 为设立 装饰设计股份制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余斌,张三木,刘艺,胡宪,4 名发起人,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余斌、张三木、刘艺,胡宪 4 人为“ 装饰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余斌 为发起人代表
三、发起人一致同意“ 装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并联合设立发起人事务所, 余斌为未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设计、装饰工程等
五、公司初期资本总额为 万元,股份总数为 100 股,每股 万
六、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的 100%
如有其他出资人认购股份,需经全部发起人协商同意,再进行对公司整体股份的认购
七、 装饰有限公司的暂定前期费用为 2 万元,设立费用由全体发起人按比例垫付
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不同意发起人非专利技术认购方式,实物认股可根据市场价和各发起人共同协商再定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1、届期对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责任;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3、对现物出资评估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7、因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发起人余斌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公司章程(草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真正把公司进展壮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