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份制合伙合同书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各股东出资如下: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工厂有资金需求时,各股东按比例增加股本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 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 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引入新的投资人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30 如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