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地食品有限公司与湖北华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之股权增发承销协议【2024】年【10】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协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合肥市由下列各方签署:甲 方:安徽省大地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 方:湖北华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源华住 所: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 B 座 1007鉴于:1、甲方已经成功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报价板挂牌,基于经营和进展需要,拟通过增发股份方式募集资金;2、乙方是一家具有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承销、经纪、推举资质的场外市场投资银行和财务顾问;3、基于本协议以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主承销商承销甲方本次定向增发的股权,乙方同意接受这一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承销产品1、本次承销的产品为即安徽省大地食品有限公司(即甲方)增发的股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权
2、本次增发的数量为甲方 万元注册资本(鉴于甲方尚未股改, 可以视为 万股) ,假如认购踊跃可以适当增加定向增发量,最终定向增发量将在定向增发阶段最后确定
3、本次承销产品的定向增发价格由以下方式(1)确定:(1) 定价销售:甲方每元注册资本(可视为每股)定向增发价格固定为人民币 元;(2) 询价销售:甲方每元注册资本(可视为每股)的定向增发价格区间为人民币 至人民币 ,乙方在定向增发最后阶段根据销售情况予以确定
4、募资额度
根据甲方产品定向增发数量和销售价格,甲方计划募集资金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
5、计划外发行,最后投资意向超过本条第二款和第四款的募资计划,或不足这个计划的,由甲乙双方与投资人共同协商修改计划,修改计划乙方佣金计算方法不变
第二条承销方式1、本次增发股份的承销方式为甲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