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鉴于:为确保出质人全面、及时履行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各项义务的履行,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公司法》、《物权法》及《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定义:主合同为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编号: )第一条 质物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甲方在 公司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益,出质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质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
4、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足额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甲方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或有债务偿还的一项保证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 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
3、优先受偿权,乙方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转让质押项下合同规定相一致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三条 质押登记与质物保管1、出质登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
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