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施工)脚手架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甲方租赁乙方脚手架并将内外脚手架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业主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承包范围和施工方案:土建工程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四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防跨越护栏,卸料平台,机械设备防护等(包工包料);木工内支撑架提供两三层钢管、扣件使用周转(包料不包工)。外架在基础回填土做好硬化后,方可搭设。第二条脚手架类型: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第三条承包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实行:外架包工包料,内架包料不包工。第四条合同价款:平均按图纸实际总建筑面积计算为 元/平米,从地下室起内架使用时间为 天,外架使用时间为 天;(开工计时以第一次内架钢管材料进场之日起,完工结束时间以外架最后拆除完之日止)。如超期,按图纸实际总建筑面积计算:内架按 0.2 元/天/平米、外架按 0.15 元/天/平米计算超期费用。最终核算如实际工程建筑面积超出图纸建筑面积,则按实际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若发生计日工,按 260 元/工日计算。付款方式:从单体结构主体开始每月按进度 完成该楼总工程量的 70% 支付 进度款,主体封顶付至总工程量的 80% ,外架拆除前再付总工程量的 15% ,剩余 5% 工程款在外架拆除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一、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脚手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且满足淮北市安全达标示范施工场地。二、甲方对工程质量有超出合同范围要求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期一、本合同脚手架搭、拆进度根据甲方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商定。二、因以下原因造成脚手架搭拆进度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施工现场不具备开工(施工)条件;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或天气因素造成停工计超过 8 小时;6、不可抗力;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安全施工一、乙方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