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荒山养殖承包合同甲方:双河镇刘龙集村刘南组村民刘华、刘毛乙方:刘龙集村委为大力进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一、荒山的位置和面积 南至:刘南组荒地和彭庄组山沟 北至:刘北山沟(以杨树为界)东至:院墙外沟西至:外山边(南北路)二、承包期限为 30 年(叁拾年),即从 2011 年 4 月 8 日至 2041年 4 月 8 日止。三、承包费用每年 元,每 5 年付一次款,共 6 次付清。第一次 2024 年 4 月 8 日;第二次 2024 年 4 月 8 日;第三次 2024 年 4 月 8日;第四次 2026 年 4 月 8 日;第五次 2031 年 4 月 8 日;第六次 2036年 4 月 8 日。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