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业蒸汽供应协议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在工业蒸汽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给乙方的工业蒸汽供应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 xxx 制米厂向乙方的 xxx 分公司提供工业蒸汽,甲方的 xxx 制米厂向乙方的 xxx 分公司提供工业蒸汽
第二条 甲方提供工业蒸汽到达乙方分汽缸的压力必须保证在6Mpa 以上,如甲方提供的工业蒸汽压力高于乙方所需最低蒸汽压力值,乙方自行减压使用
第三条 甲方供给工业蒸汽含税价格为 120 元/吨,结算周期:平常月为当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一月为 1 月 1 日至 1 月20 日,十二月为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每月 20 日双方为每月的 20 日,每月结算周期的后一日早 8:00 双方共同确认数量
第四条 用于工业蒸汽结算的计量表必须经过国家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检定费用由设备持有方承担,在双方在检定证书合格期内,计量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对计量数据有异议,必须再经过国家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确认蒸汽数量和质量后,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蒸汽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蒸汽发票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乙方的蒸汽使用单位每月 25 日向甲方的蒸汽供应单位报送下月工业蒸汽使用计划,甲方的蒸汽供应单位根据乙方的月计划提供蒸汽
第七条 甲方保证工业蒸汽的稳定供应,如遇检修,原料不足等需要停机事项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如需检修、原料不足等原因造成停产情况应在月度计划中明确告知甲方
第九条 甲乙双方如遇紧急原因造成停汽或停产,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避开造成更大损失
第十条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停汽或停产,由责任方造成的停产损失,对方有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因稻壳不足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