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行销合同
编号:服 务 合 同委托方(甲方):成都华成教育文化进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 ): 成都龙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签约地点 : 上林郡销售中心签订日期 :年 月日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成都华成教育文化进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成都龙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 上林郡项目行销拓客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时间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培训、区域安排及每个区域的人数安排等日常工作
派发甲方提供 dm 单到指定商家,留取意向客户联系方式并引领客户到项目营销中心
2、服务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具体的工作时间以实际派单时间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服务价格、时间、及相关细则1
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2
基本劳务费:派单行销人员 110 元/ 人/天;组长 130 元/人/天
晚班 50 元/天
人员安排:每天到岗工作人员 9 名,组长 1 名,合计 10 名 ;4
乙方行销带访人员每月到访任务 1:0
3(例如 10 人每天带 3 组业务),未达到 1:0
3 罚款 30 元/组
在完成月度成交任务基础上,超出 1:0
3 奖励 50 元/组
乙方行销带访人员成交任务为,第一个月 3 套,第二个月 4 套,第三个月 5 套,第四个月 5 套,完成奖励 500 元/套,超出完成奖励 1000 元/套,未完成罚款 300 元/套
带访客户有效性标准:了解过项目情况,对楼盘位置,户型,价格进行咨询的算有效,a
c 类为有效,d 类无效
罚款制度:(1)迟到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