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行销合同.编号:服 务 合 同委托方(甲方):成都华成教育文化进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 ): 成都龙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签约地点 : 上林郡销售中心签订日期 :年 月日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成都华成教育文化进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成都龙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 上林郡项目行销拓客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时间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培训、区域安排及每个区域的人数安排等日常工作。派发甲方提供 dm 单到指定商家,留取意向客户联系方式并引领客户到项目营销中心。2、服务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的工作时间以实际派单时间为准。第二条 合同服务价格、时间、及相关细则1.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2.基本劳务费:派单行销人员 110 元/ 人/天;组长 130 元/人/天。晚班 50 元/天。3.人员安排:每天到岗工作人员 9 名,组长 1 名,合计 10 名 ;4.乙方行销带访人员每月到访任务 1:0.3(例如 10 人每天带 3 组业务),未达到 1:0.3 罚款 30 元/组 .在完成月度成交任务基础上,超出 1:0.3 奖励 50 元/组。5.乙方行销带访人员成交任务为,第一个月 3 套,第二个月 4 套,第三个月 5 套,第四个月 5 套,完成奖励 500 元/套,超出完成奖励 1000 元/套,未完成罚款 300 元/套 。6.带访客户有效性标准:了解过项目情况,对楼盘位置,户型,价格进行咨询的算有效,a.b.c 类为有效,d 类无效。7.罚款制度:(1)迟到 10 元/次,早退 10 元/次。事病假当天,工作时间超过半天的不足一天,工资根据半天结算,工作时间不足半天,不计劳务费。(2)若行销人员出现与置业顾问私下对接客户之事,则直接开除并扣除当天工资;置业顾问停岗一天。(3)甲方工作人员在查岗时,若行销人员 30 分钟都未在岗,则扣除 100 元/次(跟客户除外)(4)所有罚款甲方在月度结款总费用中扣除。8、以上劳务费,乙方需要提供发票,甲方均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一个月服务完毕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有效服务证明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内结清上一个月款项,超过十个工作日后,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应付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