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永仁县移民开发局 受托人:云南科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楚雄州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淹没公路改复建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楚雄州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淹没公路改复建工程 地 点:永仁县万马河段 规 模: 5
795 公里 招标规模: 5
795 公里 总投资额: 1403
18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楚雄州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淹没公路改复建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的 收 取 按 国 家 进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文 件 计 价 格( 2024 ) 1980 号文收费标准优惠收取 经双方友好协商楚雄州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淹没公路改复建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60000
00 元(大 写:陆万元整)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酬劳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4 年 9 月 16 日合同订立地点: 永仁县移民开发局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 至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永仁县移民开发局 受托人(盖章):云南科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