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公证书杭州东方公证处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XX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XX〕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拟订的《XX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XX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为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加强我市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XX〕230号)精神和我市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资金来源20XX-20XX年期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包括市和区、县(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XX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行补助。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其动力电池均不包括铅酸电池。二、补助内容和对象(一)中央财政主要对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主要对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和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电池回收等给予补助。第1页共7页(二)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电池租赁等补助内容。1.直接购买补助。私人用户直接向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包括销售公司和4s店,同下)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2.整车租赁补助。租赁企业向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向私人用户出租。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3.电池租赁补助。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4.充电设施补助。财政对充电设施建设单位,按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额(不含土地等投入)给予补助。5.电池回收补助。财政按新能源汽车和电池生产企业实际回收电池数量给予补助。三、申请补助的销售(租赁)企业条件(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以及新能源汽车产品必须符合财建〔20XX〕230号文件和我市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条件与要求。(二)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规模,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具备完善的租后服务体系;用于租赁的动力电池应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对电池的各项要求。(三)销售和租赁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的企业,应向XX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财建〔20XX〕230号文件及本办法规定的申请补助条件、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等相关材料,完善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整车和电池按一定折扣回收的承诺书等。四、补助标准(一)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第2页共7页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1.直接购买整车的,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给予补助。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动力电池组能量超过10千瓦时的部分,给予每辆2000元/千瓦时的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超过20千瓦时的部分,给予每辆3000元/千瓦时的补助,最高补助6万元/辆。同时,对每辆车按0.09元/公里的标准给予充电补助,最长补助期限为3年或最高补贴里程为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2.租赁整车的,根据租赁合同,按每辆车0.09元/公里的标准给予充电补助,最长补助期限为3年或最高补贴里程为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同时,截至20XX年12月31日,给予整车租赁费50%的补助,每辆车最高补助1000元/月。3.租赁裸车的(即租赁不含电池系统的纯电动乘用车,其动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