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龙华建筑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未涉及部分,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应设一名电管人员,配备专职电工,配备必要的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 公司安全部应会同工程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施项目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
第五条 各级电管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六条 临时用电设备≥5 台或设备总容量≥50kW 时,开工前必须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及资料
第七条 临时用电设备不 足 5 台或设备总容量不 足 50kW 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 案 中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 施和电气防火 措 施,绘 制电气平 面 图和接 线 系 统图
第八 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总工程师、及相 关人员共同验 收 ,合格 后方 可 投 入 使 用
验 收 资料齐 全,归 档 及时
第九 条 停 用的配电线 路 、设备应及时切 断 电源
工程竣 工后的配电线 路 、设备应及时拆 除
当 外 单 位 需 利 用时,必须及时办 理移 交 手 续 ,明 确责任
第十 条 施工总承 包 时,总承 包 单 位 负责总体 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分包 单 位 在总包 单 位 指定使 用的配电箱 、开关上引 出 电源 ,负责分包 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双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