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火 责 任 制 厦门市莲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四年三月九日 目 录 l、防火安全责任制 2、工地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3、义务消防队机构的配备 4 、现场安全防火管理机构 5 、安全值日员的名单 6 、工地变电房安全防火责任制 7 、丁地防火房安全防火责任制 8 、木工场(房)安全防火责任制 防火安全责任制 1 、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建立专(兼职)消防人员,组织业余消防队,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消防负责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方即消防,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定措施、定时间、定人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要做到道路畅通,夜间应有照明设备,㈠:要安排值班巡逻,要明确禁烟区设立专门的吸烟点,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派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换,保证完整有效。 4、义务消防机构的配备: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各工种班组长组成。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炉”切实做好现场的防火:I作,根据现场的 实际情况,购买灭火机,并设置在木工场、仓库、厨房等处的明确位置。 6、灭火器应标明装药日期,木工场应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7、需动用明火作业时,需报请响关部门审批,开做好防护措施,方可明火作业。 工地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 方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川火作业区,易燃、叫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 废品集中地点和生活区等,注意把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他区域的下冈 向,各区域之间防火间距为: 1 、用火作业区距修理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 2 5 米,距生活区不 小于 1 5 米。 2 、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区距建筑和其他区域不小于 2 0 米。 3 、易燃废器堆放处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 3 0 米。 二、工棚或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临时设施应尽可靠搭建在离开建筑物以外并不要搭在变压架空线路下方,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6 米。 2 、临时设施应尽可能距离伙房、变电房不应小于 1 2 米。 三、临时性宿舍、食堂等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 0 .5 米。 2 、每幢集体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 1 0 0 人,每 2 5 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 的门口,门窗不小于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