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 管 理 细 则 第 一章 安全管理 第 一条: 为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的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 保 障 职 工 的 人 身 安 全 和 电 气 设备 的 安 全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电 气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结 合 本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定 本规 定 。 第 二条: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健 全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和 责 任 制 度 , 设 备 物 资 部 负 责 电气 安 全 管 理 , 项 目 部 设 一 名 专 职 或 兼 职 人 员 负 责 电 气 安 全 ; 各 级 安 全 部 门 负 责安 全 检 查 ;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类 电 工 在 设 备 动 力 部 门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管 辖 范 围 内 的电 气 安 全 。 第 三条: 项 目 部 编 制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 中 必 须 有 专 项 电 气 安 全设 计 , 包 括 输 电 线 路 的 走 向 、固定 配电 装置的 设 置点及其配电 容量, 大型电 气设 备 、集中 用电 设 备 的 平面布置图, 有 针对性的 电 气 安 全 技 术 措施 ; 并严格按设 计 要求进行安 装。 第 四条: 施 工 现 场 的 电 气 设 备 必 须 有 有 效的 安 全 技 术 措施 : 1 . 凡是触及或 接近带电 体的 地方 , 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 持安 全 距离等措施 ; 2 . 电 力 线 路 和 设 备 的 选型必 须 按国 家 标准限定 安 全 载流量; 3 . 所有 电 气 设 备 的 金属外壳必 须 有 良好的 接地或 接零保 护; 4 . 所有 的 临时电 源和 移动 电 动 工 具必 须 设 置有 效的 漏电 保 护开关 ; 5 . 在 十分潮湿的 场 所或 金属构架等导 体性能良好的 作业场 所宜使用安全 电 压( 1 2 伏); 6 . 有 醒目 的 电 气 安 全 标识。 无有 效的 安 全 技 术 措施 的 电 气 设 备 , 不准使用。 第 五条: 电 气 线 路 和 设 备 安 装完工 后, 由设 备 动 力 部 门 会同安 全 科、施 工技 术 科进行验收, 合 格后方 可投入使用。 第 六条: 必 须 对现 场 的 电 气 线 路 和 设 备 进行...